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自委办[2007]46号和自人发[2005]2百特365下载_365体育旗下APP_365bet篮球规则
号文件的要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下述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低于20:1(含20:1)高于3:1(含3: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按管理类、卫生类和会计类三类分别确定:若该类别中达到3:1比例的岗位,首轮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最低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到60分的,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的,以首轮最后一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为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进入体检,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面试评委会、工作人员组成及考场布置
(一)面试评委会。
设2个面试评委会,每个面试评委会由7人组成,设主评委1人(评委按1:1.5分类的方式,差额抽签确定)。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考务工作小组由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引领员各1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分、核分、引领、监督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后勤保障组。百特365下载_365体育旗下APP_365bet篮球规则
面试后勤保障组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候分室工作人员、联络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
(四)面试监督指导小组。
监督指导小组由区监察局和区人社局派员组成,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五)面试考场布置。
面试考场分别设考生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和考务办公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面试人数及面试原则
(一)面试人数。
按照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和人员。
(二)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时间15分钟。
四、面试程序
(一)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考生入场。
(二)考生就座后,主评委向考生宣读面试题本上的“指导语”,告诉考生:“答题时,请按照面试题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其中审题3分钟”,并宣布“现在开始面试,请审题,计时开始”。
(三)记时员举牌显示“3分钟时间到”时,主评委按面试试题顺序向考生提问。在考生回答问题最后3分钟时,记时员举牌显示“面试时间还有3分钟”,面试时间结束时举牌显示“面试时间到”。
(四)面试结束,主评委当场依次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30分钟未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存放保管。
六、面试考务费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七、面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
(二)面试评委及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和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内容,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面试题、面试题本,违者按严重泄密论处。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五)面试的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共同进行监督,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应回避的人员或违规的现象,应当场向区人社局、区监察局的现场监督人员报告。
(六)在面试工作时间内,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关闭后,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收缴并集中保管,不接待其他人员。
(七)凡违反面试规定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凡出现考生弄虚作假,替考、代考现象,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考生相应责任。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