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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重要通知 新闻详情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人社函〔2021248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的范围是:新闻、档案、工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等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公证员,律师等职称评审工作分别由市教育体育、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具体安排由其另行通知。

        二、评审要求

        (一)学历资历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按照国发〔198627号、川职改〔19912号等文件要求,具备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学历资历要求(市人事考试网职称政策栏目可查询相应系列评审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任职资格时间截止至20211231日前。

        (二)学术技术成果。申报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作为其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如工作总结、工程方案、项目报告、设计文件、调研报告或论文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对论文复写率的审查结果将作为本次评价其业绩水平的参考依据,其论文出版时间截止至网上申报结束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有重大经济问题者,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不得申报。

        4.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申报。

        5.该系列(专业)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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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号)等文件精神,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由用人单位完成《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登记验印。

        三、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本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二)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评审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和未答辩的申报人员,不再继续评审。

        (四)现场答辩疫情防控要求。

        1.请申报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申报人员参加答辩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申报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到达答辩地点。申报人员进入答辩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答辩室。

        4.为避免影响答辩,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申报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申报人员,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自贡,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答辩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申报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答辩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答辩期间,申报人员要自觉维护答辩场所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答辩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申报人员在答辩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答辩条件的考生,在全部答辩结束后,安排在备用隔离答辩室继续答辩。不具备继续完成答辩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答辩未完成的,视为答辩不合格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持有川渝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工作,其证书可直接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其他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需按有关规定申请重新确认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

        (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原则上只享受1次,由用人单位在综合推荐材料中单独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按照自委办发〔201898规定:经组织选派参与援藏、援彝、灾区援建等对口支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乡镇等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且不适用于申报评审双师以及多师人员。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其享受提前1年申报资格。

        (四)取得其他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变相同系列不同专业或不同系列相同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转变后的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五)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次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照大专毕业工作满7年、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直接申报中级。

        (六)全日制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中级。

        (七)不具备申报中、初级职称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该系列(专业)评审办法破格申报评审办法未规定的按照 “川职改〔199269规定的条件破格申报

        (八)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组织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

        1.市本级所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档案托管在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初级的,非公有经济组织申报中级的,由所在单位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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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初级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市考试中心)网上资格审查同意后,由个人网络申报。

        2.各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档案托管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级的,由所在单位或相应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级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资格审查同意后,由个人网络申报。

        3.中省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组织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情况下,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业主(代)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代)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审查同意程序报送。评议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4.荣县、富顺县组织中、初级或各区组织初级评审有困难的,须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区(县)审查同意程序报送。评议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5.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自贡市破格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县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提交。

        具体申报程序为: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采取民意调查等方式,从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个人评审材料逐项审查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后,所在单位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须按照川人办发〔2003171”“人社部第40号令川人社发〔2020〕31号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推荐者,由单位写出综合推荐材料,填写并上传《自贡市职称评审单位审查情况表》。

        3.部门审核。需委托评审的区(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

        4.组织审查。市考试中心负责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申报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任职年限、继续教育、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人员需提前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栏目对职称证书进行核验,凡核验未通过的人员需到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可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受理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xibime.com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各项申报信息(详见《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校对无误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申报、缴费。打印《评审表》,并在《评审表》上签署相关意见、加盖公章)。

        2.现场受理。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参加现场答辩,并提交签署相关意见的《评审表》。市考试中心负责对网络申报材料和《评审表》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考试中心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合格的,市考试中心在《评审表》行业主管部门或职称考试评价机构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评审材料和答辩人员名单移交评议组。

        (三)评审程序

        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市考试中心予以受理通过全员答辩、同行专家评议、评审会议,人社部门复核、公示等环节开展评审工作。

        (四)申报受理(答辩)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821日至2718: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821日至9217:00

        网上缴费时间:821日至9324:00

        答辩时间由市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评审材料及要求

        评审材料的种类、数量及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发票打印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本次职称评审采用电子票据,打印时间为:9 10 — 1010 日,具体打印方式请参见材料5

        六、其他事项

        (一)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材料说明,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咨询等工作。具体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所有复印材料审查单位审查人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要积极鼓励、支持申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严格按照要求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证书打印完毕后,市考试中心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公布相关信息。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请邮寄的方式领取评审主要材料。所在单位应妥善保管申报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章的《评审表》,应归入本人档案。

        (四)《自贡市职称评审单位审查情况表》《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自贡市破格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等相关材料请到自贡人事考试网职称评审下载。

        申报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0813-2309549市考试中心(职称考试评价机构)地址:市考试中心1号楼2楼服务大厅(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813-220568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自流井区汇东路428)。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电话:

        自流井区:0813-8658984      区:0813-3311862

          区:0813-3228573    沿  区:0813-5538180

            县:0813-6106149      县:0813-7205009

          区:0813-8115961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729    


        • 附件:2021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材料.doc
          添加日期: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