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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职办通〔2019〕27号
各区(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将2019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以及档案托管在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自由职业者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技术职称。
二、申报专业
(一)规划设计类: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建筑美术设计等。
(二)建筑施工类:工程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测量、市政工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施工等。
(三)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三、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二)学历和任职条件。申报人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改行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
(5)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7年。
2.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3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其他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改行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满1年。
3. 对原已获得建筑工程非公有制专业技术称号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经评审确认为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三)学术技术成果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申报人须提供工作总结、工程方案、项目报告、设计文件、调研报告或论文等材料作为其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2019年,对论文复写率的审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其业绩水平的参考依据。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1.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有重大经济问题者,以及在经济活动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不得申报。
2.继续教育按照“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登记验印。
(六)答辩要求
1.全员答辩。2019年,凡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2.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和应答辩而未答辩的申报人,不再继续评审。
(七)有关政策规定
1.由市外、央企等职改部门颁发的初级职称,需按规定申请重新确认,并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依据。
2.按照“自委办发〔2018〕98号”规定:“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市“双千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可打破常规、简化手续,申请认定相应职称。经组织选派参与援藏、援彝、灾区援建等对口支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不具备申报中、初级职称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 “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条件破格申报评审。
4.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组织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
1.市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档案托管在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初级的,由所在单位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经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市考试中心)网上资格审查同意后,由个人网络申报。
2.各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档案托管在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中级的,由所在单位或相应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资格审查同意后,由个人网络申报。
3.中省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组织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情况下,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业主(代)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同意后,按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代)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审查同意程序报送。
4.荣县、富顺县组织中、初级或各区组织初级评审有困难的,须由区(县)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按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区(县)职改办审查同意程序报送。评审结束后,市职改办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委托区(县)职改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由区(县)职改办统一领回,并按规定公示、发文、办证。
5.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自贡市破格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按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提交,经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进入评审程序。
具体申报程序为: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采取民意调查等方式,从品德、能力、业绩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个人评审材料逐项审查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后,所在单位或市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须按照“川人办发〔2003〕171号”规定,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推荐者,由单位写出综合推荐材料,填写并上传《自贡市职称评审单位审查情况表》。
3.部门审核。需委托评审的区(县)职改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
4.组织审查。市考试中心负责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任职年限、继续教育、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人员需提前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栏目对职称证书进行核验,凡核验未通过的人员需到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可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受理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xibime.com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各项申报信息(详见《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校对无误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申报、缴费。打印《评审表》,并在《评审表》上签署相关意见(加盖公章)。
2.现场受理。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人按规定参加现场答辩,并提交签署相关意见的《评审表》。市考试中心负责对网络申报材料和《评审表》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考试中心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合格的,市考试中心在《评审表》“行业主管部门或职称考试评价机构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评审材料和答辩人员名单移交评议组。
(三)评审程序
经复审,市考试中心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予以受理。通过全员答辩、同行专家评议、评审会议,人社(职改)部门复核、公示等环节开展评审工作。
(四)申报受理(答辩)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0月8日至10月1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网上资格审核时间:10月8日至10月15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24:00;现场受理(答辩)时间由市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五)评审材料及要求
评审材料的种类、数量及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发票打印
按照“川发改价格〔百特365下载_365体育旗下APP_365bet篮球规则
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本次职称评审采用电子票据,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11月6日,具体打印方式请参见《2019年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材料》材料5。
五、其他事项
(一)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 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材料说明,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申报。
(二)用人单位要积极鼓励、支持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并严格按照要求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诚信承诺失信单位纳入《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区(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咨询等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及资历等基本要件的审查。
(四)证书打印完毕后,市考试中心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公布相关信息。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请邮寄的方式领取评审主要材料。所在单位应妥善保管申报人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材料,经市职改领导小组签章的《评审表》和任职资格的通知文件,应归入本人档案。
(五)《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自贡市职称评审单位审查情况表》《自贡市职称申报网络操作程序》《自贡市破格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等相关材料请到自贡人事考试网“职称评审”下载。
申报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2309549,市考试中心(职称考试评价机构)地址:市考试中心1号楼2楼服务大厅(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 。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2205684,市人社局(市职改办)地址:市人社局9楼专技科(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
自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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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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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材料.docx添加日期: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