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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自人社发〔2012〕183号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着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81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2—2013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为基础邀请名师对职业道德建设与创新能力建设进行互动教学,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强化创新意识培养,把握创新能力基本规律,不断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运用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读本》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培训参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自贡推进“两化互动”,建设“五个自贡”以及自身实际,适当增减学习内容。

        三、培训方式

        按全省统一规定,本次培训为普及性培训,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将按照分市级和区(县)同时进行,采取集中辅导学习、分行业系统辅导学习、自学《读本》与通过“四川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www.scpx.gov.cn)”进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区县培训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高新区)是区(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和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负责组织本区(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指导监督,并保证整个培训工作在2013年底前完成。

        (二)市级培训

        市级培训采取大系统归口,事企业归类,集中与分散,网络与现场等多种形式的方式进行。参加学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按规定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考试方式为书面考试和网络考试,其中,网络考试在机上由省统一组织,学习培训达到24学时后,打印机考合格成绩到单位组织人事科,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社部门进行登记。现场学习培训由市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由市里指定培训基地进行登记。

        1、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市属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标准,每批次培训结束后(网上学习考试的除外,下同),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并于2013年8月底前完成。

        2、其它市属事业单位。其它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施教工作委托市行政学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市委党校)承担,各单位要按照市行政学院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每批次培训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并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

        3、市属企业单位。市属各类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施教工作委托市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川南科技培训基地)具体承担,各单位要按照市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的具体安排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每批次培训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

        四、培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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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川人发【2004】9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按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数的三分之一(24学时或相当学分)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结果将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晋职、年度考核、职(执)业资格注册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等的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尤其是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参训人员、学习时间、培训经费“三落实”。事企业单位有关培训经费可按国家规定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培训阵地的作用,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公需科目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各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搭车收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本部门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继续教育基地共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突出公益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与市人才办一道对全市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培训实施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该项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形成书面总结一式两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川 袁晓凤  2205684,2200893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4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省人社厅专技处,市人才办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4日印发